本报讯8月18日,顺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宣判,偷外国人钱的小保安刘旭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今年方17岁的辽宁省青年刘旭辉在北京万科城市花园物业公司任保安员。因欠债一千多元,即起意盗窃。1998年1月的一天晚上,刘旭辉乘人之机,钻窗进入万科花园西一区三号楼101室,窃得200美元和500泰国铢,折合人民币2450元。刘将美元到北京城内换成人民币,大部分挥霍,6月初,此案侦破,刘旭辉被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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